车辆试用协议
甲方
(提供方)
: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试用方)
: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遵循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达成
本
《
车辆试用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
车辆试用
试用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车辆
价格(元)
备注
注:
甲方
承诺以上价格是基于
车辆
成本计算的价格,包含了设备设计、制造、试用期改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险、税费等与
车辆
有关的全部费用。
车辆试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若乙方需要提前归还或者延长
试用
期限,应提前至少
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同意后双方可以重新协商返还日期。
试用途径
乙方保证将
试用
车辆仅用于
本合同约定的试用途径
,不得用于
违反法律、法规
或超出
试
用用途以外
的活动。
试用途径:
【甲乙双方自行约定】
(1)
(2)
由于乙方违反法律、法规
或超出
试
用用途以外
试用本合同项下的车辆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费用承担
乙方在试用车辆期间,应当承担因试驾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费、
过路费
等。
车辆交付与归还
车辆交付与归还地点:
甲方
所在地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还车条件
质量条件:
甲乙双方在试用期限届满后,应当对车辆情况进行
检查
,满足还
车条件
的应当及时归还。
如车辆不能正常使用的,
乙方
应
承担维修义务。
如无法修复的,
甲方
有权
以通知乙方
解
除合同,
合同自通知到达之日解除,
并由
乙方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违章处理
车辆调配期间有违章未处理的,违章方应负责处理,但另一方不得拒绝接收车辆;违章方拒绝处理的,非违章方有权要求违章方承担如下赔偿:
(1)如是违章罚款,应按罚款金额的
%要求违章方赔偿;
(
2)如是违章扣分,每一分违章方应赔偿
元。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确保
试用
车辆在
试用
期间已投保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如因保险问题导致乙方无法获得相应赔偿,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当将
试用
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保险证等证件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当妥善保管。
甲方有权查验并确保乙方具有驾驶所借车辆的驾驶资格。
甲方应当保证
试用
车辆性能良好,不得提供改装、报废车辆。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在使用
车辆试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