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
售后服务协议
甲方(
购买方
):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提供方
):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合称为
“
合同双方
”
或者
“
双方
”
,单独称为
“
合同一方
”
或者
“
一方
”
。
鉴于:
1.
甲、乙双方此前就
【
】
签订购销
合同
,现甲、乙双方就
【
】
建立售后服务关系,
乙方
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向
甲方
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
2.
乙方承诺其具备开展本合同项下业务的法定资质与资格,并具有相应的经营场所与经营条件,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
因此,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兹达成如下条款与内容:
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专门规定外,本合同内下列术语的含义如下:
用户:
系指
购买乙方售后服务的甲方公司或享有售后服务的车辆所有权人
。
售
后服务:系指乙方根据《
购销
合同》的约定向购买
【
】
的客户提供服务
。
采购价格
:系指乙方向用户提供服务的价格标准,
工时价格、配件价格等
。
服务区域:系指乙方
提供
售后服务的特定区域
。
乙方的售后服务
时间及区域
服务时间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如双方在
合同
终止
日前一个月未提出书面意见
解除或终止
合同,则合同有效期自动延续一年
。
延续后本合同条款继续发生效力。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
时至
时
。
服务区域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服务区域为:
。
甲方在上述服务区域
网点
内均能享受售后服务,如
需乙方提供上门售后服务的,甲方应当提前
(日
/
时)通知乙方。
乙方
提供的
售后服务
内容
乙方按照本品牌汽车向用户提供的售后政策,向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内容
包括
车辆
保养、
车辆维修
、质量担保及
配件
供应等
,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
车辆
保养
乙方为甲方车辆定期车辆保养服务,
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保养次数为
次
/
月。
甲方每次进行保养应当提前
(日
/
时)通知乙方预约,乙方接到通知后及时做好准备。
当月保养次数超过甲乙双方约定次数的,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超出次数的保养费用,计算标准以本合同
第
4.1
.
3
条
为准。
车辆保养项目
序号
系统
保养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实际保养项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实际保养项目为准。
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包含项目
序号
系统
维修项目
单位
数量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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