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定作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提供承揽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加工承揽项目
项目基本信息
服务项目名称:
加工承揽服务。
服务要求:具体见附件“定作加工方案确认书”及本合同其他约定。
工作成果要求:服务方应提交的工作成果见附件“定作加工方案确认书”。
以下将该加工承揽项目称为“项目”或“本次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定作加工的工作成果(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称为“工作成果”。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合同价款)
本次服务费用总价(合同总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
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
%(百分之 )
。
本次服务费用明细:
单项
单价
数量
价款(元)
说明
合计
/
/
服务过程中,如经甲方同意或要求增加原加工承揽范围之外的项目,则甲方应根据该项目收费标准增加费用。如无特别约定,则增加的费用应于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之前支付。
服务过程中,如甲方减少数量、项目导致乙方单位成本增加的,乙方有权要求调整费用标准。
付款方式
定金
:
¥ 元,于本合同签订后当即支付
,
合同履行后该款项作为
合同价款
;
尾款: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无其他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已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全部物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利润等;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价款、费用或报销。
委托方配合
原材料提供
甲方应提供如下原材料:
名称
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
数量
市场价值(单价)
说明
甲方原材料交付地点:
乙方工厂所在地,位于 省 市 区 路 号
。
甲方原材料交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交付原材料时,乙方应当场进行验收;当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交付的原材料符合约定。
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交付乙方后
原材料
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应严格记录原材料消耗情况,不
一般货物加工承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