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中介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承诺:标的公司(甲方子公司)完整拥有位于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房屋等不动产物权,且该物权的证照等材料和手续均合法有效。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本项目及标的公司中介引荐第三方(以下又简称为:购买方),并最终促成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等有效合同协议,成功将本项目或标的公司予以出让。
3、“中介成功”是指甲方与乙方中介推介的第三方(包括第三方的股东、下属公司或关联公司、自然人等)签订以上第一条第2款所指的生效协议,且第三方已按生效协议向甲方支付了协议款项,才能视为乙方中介行为获得成功。
4、本项目拟出让的标的公司
资产为
。产权面积为
平方米。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与购买方进行本项目转让或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中介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对本项目或标的公司进行夸大、不实宣传。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也不得擅自向第三方
作出
任何承诺、许可,乙方擅自对外进行承诺、许可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取得标的公司全体股东的充分一致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2、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图纸等相关资料,负责和购买方进行转让协议的谈判。
3、如果乙方的中介获得成功,则由甲方及标的公司全面履行与购买方所签订的生效协议;甲方因履行生效协议而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4、如果乙方的中介获得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报酬。
四、中介报酬
1、甲方按照本项目或标的公司转让合同(具体以签署并生效的转让协议为准)总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中介费用。
2、 甲方不得私下和第三
方接触
从而以任何方式规避应支付给乙方的中介费用,规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方以其他主体签约、使用其他方式规避实际真实交易费用等。
3、甲方收到乙方中介推荐成功的第三方履行以上转让协议所支付的首笔协议款项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约定中介费用比例乘以甲方相应到账协议款项金额所得佣金向乙方支付首笔中介报酬,余下协议款项在到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再向乙方支付剩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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