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
/
保洁服务
合同
(编号:
)
安保
/
保洁服务
合同
甲方(
客户
):
法定代表人:
通讯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
通讯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诚信与自愿的基础上,就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
之事宜
(下称“本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之规定,经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为免疑义,本合同由第一部分商务条款及第二部分一般条款组成,两者构成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应一同理解和执行。
第一部分
商务条款
(
注:本合同所有待填写部分在此部分填入
,若为选择项的,请以√勾选选项,并对不选项打×
)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
区域。
工作内容:提供服务范围内的【
】(安保
/
保洁)
服务
。
人员安排: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服务时间
人员要求:
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
应形象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并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资质证明(如需),如保安员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乙方派遣的服务人员需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上岗提供服务,且乙方应在服务人员到岗前并向甲方提供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的相关档案及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服务人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接受甲方的考勤,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
整齐、干净、无破损,
工作服装由
甲方
乙方负责提供。若由乙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应经甲方同意。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务标准
质量要求
质量考核
甲方根据前款的质量要求,每月对乙方的服务成果进行质量考核。若乙方的服务质量未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按照未达标项目每项
元的标准
安保/保洁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