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承诺书(私募)
尊敬的管理人:
1、本机构承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本机构承诺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真实合法、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本机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
2、本机构承诺用于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财产为投资者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保证该等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不
存在代持和
不合理的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及洗钱等情况,本机构保证有完全及合法的权利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的投资管理和托管业务。
3、本机构承诺,基金管理人有权要求本机构提供资产来源及用途合法性证明,对资产来源及用途及合法性进行调查,本机构愿意配合。
4、本机构已获得基金管理人此前向其提交的募集文件并仔细阅读了该等文件的内容,充分理解参与本基金可能承担的风险并有能力识别和承担该等风险。
5、本机构承诺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本机构的资产证明/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情况,本机构将承担全部责任。
6、本机构承诺在参与私募基金的投资过程中,如果因存在欺诈、隐瞒或其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陈述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机构自行承担。
本机构已经阅读风险提示及合格投资者承诺书并完全理解上述内容,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者(签章):
(机构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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