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 ,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及相关法规 , 就甲
方委托乙方提供外包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 服务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主要需求:
具体服务要求见附件 “ 外包服务方案 ” ;以下称 “ 服务项目 ” 。
2. 服务期限
2.1.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
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2.2. 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提前 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除正常结算解
除前的费用以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 服务费用与付款方式
3.1.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单价为:每月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服务期限内全部服务费用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合同总价款)。
服务费用明细见附件约定。
3.2. 付款方式
每月 10 日前,甲方结算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3.3.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 、 第三方收款 ; 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 , 乙方
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
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3.5. 差旅费用与其他费用
乙方提供服务中涉及到的人工成本 、 差旅 、 文印 、 通信等成本支出 , 除本合同明
确说明或甲方明确同意报销的以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6. 特别说明
除本合同及附件明确约定的情形外 ,双方人员均无权调整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服
务费用标准;确需调整服务费用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
3.7.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提供服务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
于乙方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加班费等人工成本以及其他成本。
4. 履约保证金
4.1. 履约保证金标准: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4.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4.3. 甲方指定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4.4. 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赔
偿、扣款、违约金或任何其他责任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抵扣。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仍需进行赔偿。
4.5. 履约保证金抵扣(全部或部分)以后,甲方有权从应
外包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