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
有限公司
之
股东协议
【】
年
【】
月
【】
日
股东协议
本股东
协议(
“
本协议
”
)于
【】
年
【】
月
【】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为本协议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
市由以下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其他相关适用法律签订:
【】
有限公司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
“
公司
”
);
附件
三
所列主体
(与公司
、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及其分支机构
单独或合称为“
集团公司
”)
;
【】
,一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
;
【】
,一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
;
【】
,一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
;
【】
,一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
;
【】
,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
“
【】
”
)
;
【】
,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
【】
”);
【】
,一
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
【】
;
【】
,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
“
【】
”
)
;
【】
,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
“
【】
”
)
;
【】
,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
【合伙企业
/
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
“
【】
”
)
;
【】
,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
【合伙企业
/
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
“
【】
”
)
;
【】
,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
【合伙企业
/
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
“
【】
”
)
。
上述各
签署
主体中:
任何一方
单称为
“
一方
”
、“
该方
”
,合称为
“
各方
”
,
互称为“
其他方
”或“
其他各方
”
;
【】
(仅就其认购的人民币
【】
元公司注册资本而言)
和
【】
合
称为“
创始
人
”
。为免疑问,
对于投资方
【】
而言,其作为投资方享有本协议下享有的优先权或本协议下提及其作为投资方行使相应优先权时仅就其作为种子轮投资方、天使轮投资方、
Pre-
A
轮投资方以及作为
A
轮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其作为
创始人持有的公司人民币
【】
元公司注册资本
;
【】
(
仅就其认购的人民币
【】
元公司注册资本而言
)称为“
种子轮投资
人
”;
【】
A-2轮增资股东协议(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