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小学捐建合同
甲方(赠与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受赠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鉴于:
就赠与人甲方捐赠资金给受赠人乙方修建
小学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
本
着“合法、诚信、公开、高效”的原则,签订本《捐建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捐赠人民币(大写)
(¥
元)(以下称“捐赠资金”)给乙方,全部捐赠资金用于新建“
小学”教学楼(以下称“本项目” )。教学楼新建工程建筑方案详见设计施工图。
甲方有权对捐赠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并有权对新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建设规划、施工、验收等情况进行检查。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以书
面通知的形式要求乙方改正。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捐赠资金全部用于新建教学楼,教学楼为
层建筑,(按图纸要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乙方应当为捐赠资金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明确学校建设的每笔资金划拨,对资金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资金的用途,不得在该笔捐赠资金中列支工作经费、公关、招待等与本项目建设无关的任何其他费用;
(3)乙方负责学校的选址与征地事项;
(4)乙方应当对学校具体建设进行规划并对学校未来发展进行布局,乙方保证学校建成后用途不变(只作教学用途),且不发生被取消、合并等情形;
(5)乙方应当保证新建主体教学楼的选址以及工程建设质量标准是执行教育部门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保证教学楼的抗震级别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抗震设防类别之规定,房屋结构抗震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按图纸设计要求。在学校建设过程中,如果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机关就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抗震设防标准有新的调整,则以最新的抗震设防标准为准;
(6)乙方应聘请具备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本项目的规划设计;
(7)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进行本项目的招投标;
(8)乙方应邀请具备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本项目的建设施工。本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须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建筑企业资质;
(9)乙方必须聘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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