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作廉洁协议
甲方(合作方):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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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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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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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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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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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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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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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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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合作方):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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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公司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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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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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法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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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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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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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乙方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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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乙双方拟开展商业合作(合作项目名称:
[
具体合作项目名称
]
),为确保合作的公正、公平、廉洁,防止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与解释
商业贿赂:指乙方或其员工、代理人、代表、关联方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向甲方或其员工、代理人、代表、关联方等提供、给予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消费
券
、会员卡、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房屋、车辆等)或其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机会、商业机会、股权、债权、佣金、回扣、提成、手续费、咨询费、赞助费、捐赠、优惠待遇、便利条件等),或者甲方或其员工、代理人、代表、关联方等索取、收受乙方或其员工、代理人、代表、关联方等提供的上述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不正当交易行为:指乙方或其员工、代理人、代表、关联方等在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采取欺诈、胁迫、串通、隐瞒、虚报、误导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虚假业绩、虚假财务报表、恶意低价竞争、
围标串标
、泄露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
关联方:就一方而言,指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方、受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共同受控制的任何个人、公司、企业、机构、组织或其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该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参股公司、联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近亲属等。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商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审查乙方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合同履行情况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向乙方明确告知本廉洁协议的内容和要求,并确保甲方员工、代理人、代表、关联方等知晓并遵守本协议。
甲方员工、代理人、代表、关联方等不得向乙方或其员工、代理人、代表、关联方等索取、收受财物
商务合作廉洁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