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
是经
批准成立,由
投资设立的集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住所:
。
第三条
本企业的宗旨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
第四条
本企业是独立企业法人,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任何机关、团体
、个
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二章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五条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企业名称: 。
企业经营范围:
。
经营方式:
。
第三章 注册资本、投资者名称、地址、投资额和投资方
第六条
本企业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投资者名称为
,住所:
。投资额
万元,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第四章 投资者职责
第八条
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由投资者作出决定:
(一)任免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审议批准企业的章程;
(三)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审议企业转让出资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
(六)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和清算;
(七)对企业的财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企业设置如下机构: 。
第十条
经理是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第十一条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投资者任命。
第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定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拟定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的方案;
(六)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九)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第六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企业劳动用工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采取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用工形式。
第十四条
本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制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章程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