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职工持股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宗旨
为提高职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度,增强公司凝聚力,规范职工持股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________市
《关于设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性质
公司职工持股会(以下简称持股会)是隶属公司工会(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内部职工持股管理工作,代表内部持股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公司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公司工会社团法定代表人
公司工会社团法定代表人为
请填充
。
会员
持股会会员是指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承认持股会章程,并按规定自愿出资的职工。
责任
持股会会员出资形成的股权通过持股会统一持有和管理。会员以出资额为限对持股会承担有限责任;持股会以其投入公司的全部资产享有股东权利,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禁止事项
持股会资金不能购买社会发行的股票、债券,不得上市交易,不能进行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活动。
第二章 持股会的设立
设立程序
设立持股会须具备《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得投资主体同意,职工自愿参加提出申请,填写“职工持股会入会申请表”,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审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名称
持股会名称为
请填充
职工持股会。
出资(股份)总额
持股会的出资总额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在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股,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百分之 )
。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权利
(1)选举职工持股会理事;
(2)通过职工持股会理事长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3)依照有关法律政策及本会章程,处置其股份;
(4)通过职工持股会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5)按所持股份获得红利;
(6)公司终止后依法获得公司剩余财产。
会员义务
(1)通过持股会对认缴的公司出资履行出资义务;
(2)按出资数额承担企业经营风险;
(3)服从和执行公司及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4)遵守有关法律政策、本会章程、公司章程;
(5)不得退股。
第四章 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为持股会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人数在
人以下(含本数)的实行会员大会制,会员人数在
人以上(不含本数)的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会员代表由会员推选产生(由
人推选一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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