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真事许可使用合同
甲方(许可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被许可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定许可素材进行创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许可安排
许可素材
甲方系
(下称“名人”)的后人。
甲方代表名人的所有后人、亲属,同意将名人本人人生经历的全部或部分(下称“许可素材”),按本合同约定许可给乙方使用。
许可权利
甲方将许可素材的下列权利许可给乙方使用:
(1)将许可素材的全部或部分创作、改编为文字作品、电影剧本;
(2)根据改编而成的电影剧本拍摄制作成院
线电影
或网络电影;
(3)将拍摄制作的院
线电影
以法律允许的各种方式进行发行、放映并取得相关收益,包括但不限于院线发行、以信息网络方式发行、制作为音像制品发行等。
(以下将乙方根据许可素材创作的作品称为“乙方作品”)
许可类型:乙方有权按照独占许可使用的方式使用;许可期限内甲方不得自行使用也不得另行许可其他方使用许可权利。
许可地域:
。
许可期限
许可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许可期限内,乙方应完成乙方作品的创作。
乙方作品本身的权利期限以法律规定为准,与许可期限无关。
许可期限内,乙方未完成乙方作品创作,但已经开始创作的,乙方有权要求适当延长许可期限使乙方作品得以完成。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在许可期限内完成指定工作,则双方同意许可期限自动延长,延长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无需另行支付许可费用。
费用与支付
许可费用共计: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付款方式:
首笔款:¥
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尾款:
年
月
日前乙方付清全部款项。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为收款方应得的净收入。
收款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付款方代为承担并支付;
如需收款方开具发票,付款方应另外向收款方支付因此增加的税负。
相关权利
著作权归属
乙方作品及其衍生作品、演绎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无异议。
乙方作品所得全部收益、荣誉权等,均归乙方所有。
配合采访
乙方进行创作的过程中,有权对甲方进行采访并在采访时进行录音、录
真人真事许可使用合同(后人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