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改编摄制权许可使用合同
甲方(许可方)
姓名:
(笔名:
)
身份证号码:
乙方(被许可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著作权许可使用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甲方作品信息
作品信息如下:
作品形式:已出版的文字作品
作品名称:
。
标准书号:
ISBN
。
出版社:
。
出版日期及版次:
年
月第
版。
创作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作者:
。
章节字数:共
章;共
千字。
作品摘要:
。
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如有):
。
以下简称
“
甲方作品
”
。
甲方作品包含本合同签订之后进行修订、升级的版本,乙方根据本合同一并获得授权,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但是前述甲方作品的续集,不在本合同约定的许可范围之内。
权利链声明
甲方确认:甲方作品系原创作品,并非基于其他作品的演绎、改编作品,不存在其他著作权人或权利人的许可问题。
作品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将甲方作品的全部内容的电子版本交付给乙方(发送至乙方指定电子邮箱)。
权利许可
许可权利
甲方将甲方作品的下列权利许可给乙方使用:
(
1
)将甲方作品改编为电影剧本;
(
2
)根据改编而成的剧本拍摄院线电影;
(
3
)将拍摄的院
线电影
以法律允许的各种方式进行发行、放映,包括但不限于院线发行、以信息网络方式发行、制作为音像制品发行等。
上述许可给乙方使用的权利以下称为
“
许可权利
”
;乙方行使许可权利改编的剧本称为
“
改编剧本
”
,乙方行使许可权利拍摄的影视作品称为
“
影视作品
”
。
许可类型:乙方有权按照独占许可使用的方式使用,甲方不得自行使用也不得另行许可其他方使用许可权利。
乙方独占许可使用的权利自许可期限起始日开始,至许可期限结束之日或影视作品上映满
个
月之日(以先到者为准)结束,之后乙方的许可权利如仍未届满则转为普通许可。
许可地域:全世界。
许可期限
许可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许可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指定拍摄工作。双方确认
“
指定拍摄工作
”
的含义是指:
已完成剧本的立项备案、已完成该剧本的初稿,且该影视作品已开机。本款的开机,是
指举办
正式的开机仪式。
许可期限内乙方完成指定拍摄工作的,乙方即有权继续行使本合同约定的许可权利,不再受许可期限限制;乙方完成拍摄的视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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