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保证
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
、乙、丙三
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
1.1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
为
人民币
_____
元,(大写:
______
)。
1.2
借款用途
乙方
承诺将借款专项用于
________
,不得挪作他用。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自
___
__
_
年
_
____
_
月
____
__
日起至
__
__
__
年
_
_____
_
月
_
____
_
日止
。
乙方实际收到借款之
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
乙方实际收到借款之
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1.4
出借款项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
个
工作日内,将借款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利息
1.5.1
借款
年
利率为
______
%
,利息自
乙方实际收到
借款之日起计算。
1.5.2
若乙方提前还款,则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
二
条
还款
乙方应
按
第
___
种方式
还款:
(
1
)
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
(
2
)分期付款
,具体为:
第
三
条
违约责任
3.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
全部
借款
并要求乙方支付实际借款期限内的利息,
同时乙方
应
按借款金额
的
_
_
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2
借款
期限届满
后,乙方未
按期
偿还
全部
借款
及
利息
的
,除按合同约定利率向甲方支付
全部借款和利息
外,
还
应
按逾期应付未付的款项总额的
_____%
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3.3
甲方
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由
乙方
承担。
第四条
保证责任
4.1
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4.2
保证期限为
乙方借款
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
。
乙方采用
分期
付款方式还款
的,自最后一期届满之日起算。
4.3
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
、逾期利息
以及甲方维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保全担保费、保全费、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
4.4
若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
借款合同,适用于有第三人担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