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协议
甲方(被合并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被合并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1(甲方股东):
身份证号码:
丙方2(甲方股东):
身份证号码:
丁方1(乙方股东):
身份证号码:
丁方2(乙方股东):
身份证号码:
上述全部协议主体合称“协议各方”,丙方1、丙方2合称“丙方”,丁方1、丁方2合称“丁方”。
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乙方合并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定义
定义
除本协议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协议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本协议中统称为“股权”。如甲方或乙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则本协议中的甲方股权或乙方股权即指甲
方股份
或乙方股份。
定价基准日:
年 月 日
,简称“基准日”。
交割日:指本次公司合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重大不利变化:指下述涉及甲方、乙方(包括其控股子公司,如有)的任何情况、变更或影响:(1)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2)被责令停产停业、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3)被处以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以上罚款;
(4)其他对业务或资产、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或有负债)、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造成或可能造成超过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损失的情形。
第二部分 合并各方基本情况
甲方基本情况
甲方
系依法
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期限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100%
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系依法
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期限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100%
第三部分 合并方案
合并方式
本次合并拟采取新设合并的形式,即甲方和乙方合并,设立一个新公司(以下简称“合并后公司”),合并后甲方和乙方解散并注销。
本次合并,甲方和乙方的全部资产、负债、证照、许可、业务以及人员均由合并后公司依法承继,附着于甲方和乙方资产上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亦由合并后公司依法享有及承担。相关的转移/过户手续将由各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办理。
合并后公司的基本信息
(1)公司拟定名称为“
公司”。
(2)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的住所地拟设在
新设合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