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合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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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年 月 日
召开了
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 议案》
,并将该项议案提交本公司
年第 次股东会
审议并于
年 月 日
经审议通过。现本公司就公司合并事宜向贵方通知如下: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本公司拟与
请填写公司名称
(简称“公司A”)合并为
请填入新设公司名称
(暂定名,简称“合并后公司”),公司合并后本公司与公司A注销。
本次合并前,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公司A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合并完成后,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本公司、公司A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本公司、公司A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将由合并后公司依法承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贵方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通过本公司指定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要求,并应随附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贵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
省
市
区
路
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特此通知!
请填写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合并方就公司合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