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
代持协议
本
股权
代持协议
(“本协议”)
由以下
双
方
于
【】
年
【】
月
【】
日在
【】
签署:
代持人
名称:
【】
,
营业执照号码:
【】
(以下简称“代持人”);和
委托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以下简称“委托人”)。
在本协议中,
代持人
与委托人合称为“双方”,
单称为
“一方”。
鉴于
,
代持人
以自己的名义
取得
并持有一家注册资本为
【】
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即
【】
](“目标企业”),作为该目标企业
【】
元人民币
之注册
资本及相应股权即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名义上持有目标企业上述股东权益;
其中,
代持人
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取得和/或持有目标企业的
【】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
【】
股权,系根据委托人的指示,
代委托人
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权(详见下文第1条规定);
委托人愿意
委托代持人
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权,
代持人
愿意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该等股权;
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
明确代持期间
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
代持关系
解除相关的问题。
因此
,
双方
就代持人
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股权
的代持关系
,及明确双方与此相关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转让条件成就之时
转让代持股权
的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代持关系
双方特此
确认代持人
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
【】
%的股权即
【】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下简称“代持股权”,如果因任何
原因代持股权
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资人而同比例稀释或者经委托人书面
同意代持人
处置
部分代持股权
,则除非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代持股权
的比例应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和
可
适用性)。委托人系
全部代持股权
的实际所有人并应
享有代持股权
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及所有的权益和风险。
代持人
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代为持有和
管理代持股权
。
代持人
代委托人
持有代持股权
不收取任何报酬。
股权代持
代持人
应当善意地为委托人的利益
持有代持股权
并行使
作为代持股权
股东的权利。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代持人
应根据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时
对代持股权
进行适当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确定的价格将全部或者
部分代持股权
依法转让给第三方或者
以代持股权
设定质押);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委托人书面指示,
代持人
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或者设置质押或任何权利负担)
代持股权
,但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与代持股权
有关的
股权代持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