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
份额代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
委托代持合伙
企业财产份额事宜,签订本合同以
滋共同
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代持份额
代持份额
,是指【合伙企业名称】(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
1.2. 双方确认:
1.2.1.
代持份额
系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合伙人权利完全归甲方所有,
代持份额
的相关义务由甲方承担;
乙方仅作为代持
份额名义合伙人,代表甲方出资及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对代持份额
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
承担代持份额
相关义务。
1.2.2. 乙方将根据甲方指示,配合甲方
办理代持份额
相关手续。
1.2.3. 标的财产份额的出资义务及对应合伙人的义务、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委托期限
2.1. 委托期限:
即代持期间
,除本协议双方另有约定,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收回委托并将标的财产份额变更登记于甲方或甲方指定之第三方名下之日止。
2.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委托。
第三条 税费承担
因执行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金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指定收款账号
4.1.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4.2.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4.3. 收款方未授权任何
其他第三
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收款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委托权限与委托要求
5.1. 原则要求
5.1.1. 乙方应当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受托义务,维护甲方的利益。
5.1.2.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不得利用名义合伙人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5.1.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转委托第三方持有标的财产份额及合伙人权益;
(2)在任何文件上以合伙企业合伙人名义签字,或在任何涉及合伙企业利益的文件上签字,但仅涉及乙方自有财产份额(如有)的除外;
(3)
处置代持份额
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
在代持份额
上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5.2.
代持份额
的取得与归属
5.2.1. 乙方根据甲方书面指示,以乙方名义代为签订合伙相关文件。
5.2.2. 乙方根据甲方书面指示,在登记机关登记乙方
为代持份额
的所有人,乙方
作为代持份额
的名义合伙人。
5.2.3.
取得
合伙企业份额代持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