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创作服务框架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创作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创作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需求
以双方确认的《服务订单》(以下简称“订单”)为准。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
每次服务费用以双方确认的《服务订单》为准。
结算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
(1)按月结算;
(2)每月10日前结算支付上月费用。
每次结算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发出结算账单(说明服务费用明细);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订单中约定的费用(价款)应为含税价格。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差旅费用与其他费用
乙方提供服务中涉及到的差旅、文印等其他成本支出,除本合同明确说明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订单成立方式
甲方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向乙方提出服务需求。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形成服务订单,并将订单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甲方指定邮箱;甲方收到扫描件后将扫描件打印盖章扫描发至乙方邮箱。乙方收到甲方确认的订单扫描件后订单成立生效。
订单成立生效后,双方均应按订单履行。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服务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有服务订单产生,则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除正常结算已经产生的服务费用以外,双方互不承担提前解除的其他责任。
作品素材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基础材料、素材(以下统称“作品素材”);除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以外,
其余资料
由乙方自行提供或制作。
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作品素材或未及时完成甲方配合事项对设计工作周期产生影响,则设计工作周期做相应顺延;但因乙方未能及时检验或通知提供导致的除外。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作品素材不存在权利瑕疵,乙方使用、利用甲方提供的作品素材所导致的任何权利争议、后果应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此导致乙方的损失
委托创作框架合同(交付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