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中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签订本合同。
中介服务关系
服务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15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除正常结算服务费用以外,无需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服务期间届满后,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仍按本合同履行,视为不定期合同。
服务期间内乙方为甲方产品提供中介服务,即为甲方产品寻找客户、促成交易。
甲方产品为:
乙方应以诚信原则提供服务,不得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
中介佣金
佣金标准:销售金额的
%。
其中销售金额是指:乙方促成交易的金额,以甲方实际收款金额为准。
佣金支付时间:每月15日前结算支付上月佣金。
非因乙方促成的交易,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甲方有权代扣代缴乙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
。
中介费用负担
乙方服务期间的所有差旅及其他任何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乙方是否实际促成交易
。
保密义务
乙方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信息、人员信息、客户信息、收益分配机制、合作机构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管理信息、财务税收信息、专利信息、档案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和甲方客户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外披露、透露或提供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复制甲方文件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客户资料。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甲乙双方关系
甲乙双方为中介服务关系,即乙方为甲方产品提供中介服务,对于中介成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乙双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乙方无需坐班,无需遵守甲方员工的规章制度,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社会保险、公积金及其他任何劳动法上的义务责任。
甲乙双方之间不建立代理关系,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法律文件、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
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合同联系方式
为更好的
销售中介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