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甲方所售房产产权证号为:
, 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间,房屋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
以上房产,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其系该房产真实产权人,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
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乙方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安排甲方与第三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后,甲方不得跳过乙方,私自与第三方签订买卖合同。
乙方的义务
认真履行甲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乙方派
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向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按该房地产售房款
%,具体数额为人民币
元。
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
元。
上述费用,甲方应于
前支付给丙方。
乙方未促成房产交易的,可收取因为提供居间服务而产生的合理相关费用。
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返还佣金、服务费等费用并承担佣金、服务费等费用总和30%的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
担实际
损失或承担佣金、服务费等费用总和30%的违约责任: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与他人串通,或者与自己交易,损害甲方利益的;
其它过失影响甲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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