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
保洁
清洗
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洁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
服务需求如下:
服务项目名称:建筑物外墙保洁服务
服务项目地址:
服务内容:清洁建筑物外墙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具体服务要求见本合同及附件约定。
以下将该服务项目称为“项目”或“本次服务”。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
本次服务费用总价(合同总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服务费用为包干价格,不再进行调整。
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
%(百分之 )
。
付款方式
首笔款:
¥ 元,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
尾款:乙方服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无其他费用
乙方提供本次服务中涉及到的作业人员劳务费、保险费、设备、差旅等其他成本支出,除本合同明确说明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具体服务要求
具体服务要求见附件“服务方案确认书”。
乙方应在服务结束后立即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应由甲方验收人员予以书面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不得转包
乙方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
委托方配合
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本次服务提供适当配合。
服务期间,甲方应免费提供用水用电的接驳点,并免费供应乙方服务所需水、电。
除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以外,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料、设备、工具等应由乙方自行提供或承担。
合同联系方式
甲方项目联系人
甲方确认如下项目联系信息:
项目联系人姓名:
甲方联系人姓名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甲方确认,甲方项目联系人的权限仅限于下列:
代表甲方对服务提出意见。
代表甲方验收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与服务。
代表甲方根据
建筑物保洁清洗服务合同.docx